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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学会第十二届九次常务理事会、监事会会议

发布人:南京中医药学会    发布时间:2024-01-22

会议时间: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9:30

会议地点:南京市紫金山庄扬子厅

会议主持:顾宁副会长

参会人员:

会长陈延年,副会长王佩娟、王旭东、刘万里、吴素玲、胥京生、顾宁、翟玉祥、樊志敏、赵小寅(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务理事丁义山、佘德军、刘桂荣、陈国华、陈彦、侯莉莉、薛亮,陈庆琳、徐天舒、监事刘东太、周秦汉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南京市科协学会部崔晓红处长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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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学会秘书处王淑静同志2023年学会党建领导小组工作和赵小寅副会长兼秘书长2023年学会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1.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2.2024年学会工作计划;3.南京中医药学会2023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评选结果;4.2023年第五届南京中医药科学技术奖评选结果;5.关于《南京中医药学会“优秀专业委员会”考核评比办法》《南京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的修订说明。6.2024年学会专业委员会换届相关事宜;7.2024年度南京中医药学会继续教育视频摄像相关事宜;8.南京中医药学会网站信息化平台在线学术会议管理系统和学会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建设事宜;9.2024年度学会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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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常务理事们充分肯定了学会秘书处2023年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通过了学会专业委员会换届领导小组组长陈延年、副组长刘奇志、赵小寅、顾宁等成员名单。常务理事对《南京中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充分讨论,建议学会科研项目应面向基层医疗机构,标题应为《南京中医药学会基层医疗机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科研项目每年10项,每项补助应为8000元至10000元为宜,有利于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基础科研活动,提升中医药科研的整体水平。因学会经费有限,建议设立更多的立项不资助科研项目,学会可以向政府机构申请有关项目的资助。建议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之后,再修改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经相关专家认证,再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

 最后,陈延年会长对此次常务理事、监事会会议作了重要指示,对学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陈会长指出:1.学会要继续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党的组织,实行学习制度常态化,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通过政治引领推进学会工作高质量发展。2.学会要继续加强对学术活动的管理,鼓励各专业委员会开展更多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加大对各专委会学术活动的资助力度,提高学会对会员吸引力。3. 2024专业委员会届满换届,要落细落实,认真做好换届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4.发挥科技社团智库优势,助力南京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学会将开展“南京中医药学会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资助工作,进一步提升学会会员的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5.学会常务理事会要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不断推动学会工作创新发展。希望学会秘书处要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提高服务意识,为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认真完成2024年各项工作计划,继续做好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南京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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